维护版权应有的正确姿势,学会对“维权碰瓷”说不!

一夜之间,市值蒸发了20亿。4月12日对于视觉中国的股东来说,原本是值得庆祝的一天。根据原计划,视觉中国将有3.88亿限售股上市流通,按4月11日收盘股价28元来算,解禁市值约108亿元。然而,视觉中国股价开盘即跌停,解禁的限售股无法套现。煽动视觉中国巨变的那只蝴蝶,正是人类历史上第一张黑洞照片。人类史上首张黑洞照片面世,有人为爱因斯坦的预言被证实而兴奋,有人为中国科学家参与其中而自豪,但也有人看

一夜之间,市值蒸发了20亿。4月12日对于视觉中国的股东来说,原本是值得庆祝的一天。根据原计划,视觉中国将有3.88亿限售股上市流通,按4月11日收盘股价28元来算,解禁市值约108亿元。然而,视觉中国股价开盘即跌停,解禁的限售股无法套现。

煽动视觉中国巨变的那只蝴蝶,正是人类历史上第一张黑洞照片。人类史上首张黑洞照片面世,有人为爱因斯坦的预言被证实而兴奋,有人为中国科学家参与其中而自豪,但也有人看到借所谓“授权”牟利的商机。

事件的起因看似偶然,有网友发现此前大火的黑洞照片,在视觉中国网站上被标明了“此图如用于商业用途,请致电或咨询客户代表”的字样。很快,网友扒出视觉中国网站把国旗、国徽、故宫等图片标为了“版权所有”,也有了共青团中央官方微博那一问:“国旗、国徽的版权也是贵公司的?”

视觉中国自以为“高明”的“抢版权”犯了众怒,各大微博大咖、主流媒体纷纷关注,一时舆论四起,加之视觉中国在网站上发布多张图片中刊发敏感有汗信息,引起网上大量转发,破坏网络生态,造成恶劣影响。致使天津市网信办连夜约谈视觉中国网站,责令该网站立即停止违法违规行为,全面彻底整改。

随后视觉中国在深交所发布公告:视觉中国网站暂停服务,公司正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配合监管部门的要求进行彻底整改,加强管理制度建设,提升内容审核的质量,坚决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截至目前,视觉中国尚不能准确预计整改完成并恢复服务的时间,公司正在积极、认真履行整改工作,力争早日恢复服务。网站恢复服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某种意义上,这次的版权闹剧,既让相关企业重温了“敬畏市场、尊重规则”的朴素道理,也给公众上了一堂意义深远的版权保护公开课。

近年来,从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的政策法律体系,到经营者将产权保护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再到“葛优躺”维权案、郑渊洁童话形象商标维权案等典型案件加深了公众产权保护的意识,来之不易的产权保护环境和社会共识,见证了我国知识产权事业的坚实步伐。这其中,以视觉中国为代表的版权管理交易公司,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问题在于,当版权保护背离了保护所有者利益、促进文化事业发展这样一个初衷,异化成一本万利的暴利生意,就需要格外警惕。

从“群起攻之”的态势来看,“苦视觉中国久矣”的情绪可能不是空穴来风。视觉中国版权“黑洞”事件牵涉出的部分商业公司和机构以保护原创版权之名,大肆“碰瓷”敲诈谋取非法利益等成为重要原因。正如媒体和网民指出的,一方面,以保护之名实施著作权侵权,掠他人之美,冒充著作权人实施欺骗、讹诈;另一方面,搞“碰瓷式”的维权,动辄进行高价索赔,动辄要求签订包年合同。

一些企业或个人通过技术手段,追查前些年转载不规范的文章、照片,动辄索要几万元、几十万元的版权费,或借机提出签订“买图”合作协议的“建议”,某图片机构的财报显示,因诉讼带来的利润,已经成为其主要收入来源。

正常的版权诉讼,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有助于普及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问题在于,一些机构和个人趁著作权侵权裁量尚不完善、不规范之机,将著作权维权异化为一本万利的暴利生意,甚至衍生出一条由照片拍摄者、行业协会、图片公司、律师等组成的灰色利益链。有业内人士爆料,有些机构还存在“钓鱼”嫌疑,故意给媒体、自媒体、企业挖坑,然后“躺着挣钱”;还有一些机构拿没有版权的照片索赔,“能唬到一个算一个”。

不得不承认,互联网挑战了既有的版权法则,“版权到底是谁的”成为一个全民性难题。如果此事件引发全社会对此话题的讨论,推动“视觉中国”们更合规合法,用户更尊重版权,那倒可能会开启版权保护的正确“打开方式”。

众所周知,版权自作品完成之日起自动产生,版权保护很重要的一点是限制商业性的营利行为。有必要指出的是,遭遇这种“维权碰瓷”的,很多都是媒体。

与企业不同,新媒体或创业公司常见的版权隐患至少有:图片版权、字体版权、软件版权。媒体转载一些文章、图片,通常是出于传播信息的目的,而且很多二次转载并不存在侵权、牟利的主观故意,传播的也是正能量。纵容“维权碰瓷”之风,势必吸引更多心术不正之人,既浪费宝贵的司法资源,又会进一步扭曲版权保护的生态,还给正常宣传报道带来干扰。对于媒体转载纠纷必须完善相关法规,当务之急是司法机关应合理甄别故意侵权牟利与合理使用,传播信息与文化的界限。这里我们必须强调的是,只有得到了著作权人的授权,才能避免涉及违法。只有获得正规渠道正式授权的产品,才能受法律保护。以黑洞照片为例,根据中科院院士武向平所说,一旦黑洞照片发布了,就是全世界可以使用的,媒体上也可以看见,只要标注是哪里来的就可以。显然,黑洞照片的版权并不属于视觉中国。视觉中国直接将他人的logo图案做了矢量图、打上水印卖钱,这种行为本身就是对著作权的侵权。

如今,很多媒体行业出现的恶意诉讼现象已经偏离著作权法保护版权的初衷,严重影响到媒体发展的法治生态环境,建议司法部门尽快出台著作权侵权裁量指导意见。

此次由黑洞照片版权引发的风波与讨论,正好提供了一个审视司法实践的契机,法院在审理相关案件时应该注意,既切实推进版权保护工作,又不给“维权碰瓷”可乘之机。在知识产权保护逐步完善的同时,相关产品的使用者也要提升产权意识,自觉运用法律武器依法维权,向一切“维权碰瓷”的行为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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