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惊!深圳某供应链公司偷漏税上千万,被罚800多万!

​根据最新消息通报,深圳机场DHL货运公司一个10混1样本经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核酸初筛阳性。其中9人为货车司机,1人为出港货物操作员,如果实行管控,对卖家空运出货可能会有部分影响。

根据最新消息通报,深圳机场DHL货运公司一个10混1样本经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核酸初筛阳性。其中9人为货车司机,1人为出港货物操作员,如果实行管控,对卖家空运出货可能会有部分影响。

卖家这一年的物流问题层出不穷,在不少卖家看来货代这两年赚得盆满钵满,

大家有没有想过,里面可能有一部分“假货代”,却打着供应链的旗号赚到了钱,

还隐瞒了部分收入,未依法纳税被税局查到了。以下来自深圳市税务局稽查局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的部分内容。因为全文太长,圆圆稍作梳理发了出来。

 主角:深圳市**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被行政税务处罚,被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如下:

一、未按规定中报缴纳增值税及附加

该供应链公司在2015年1月至2021年3月,通过在香港设立空壳公司和开立银行账户(香港恒生银行3**-5****7-8*3),收取境外机构支付的业务款,隐瞒收入17,441,041.40元,未申报纳税,按照相关规定,应申报缴纳增值税1,143,257.49元,已申报缴纳增值税650,890.00元,少申报缴纳增值税492,367.49元。

这个收取境外机构支付的业务款就很微妙了,圆圆去查了一下相关的新闻,发现该供应链公司是造谣“新JIANG强迫劳动”的始作俑者,这笔钱的来源就值得深思了……

 二、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1.该供应链公司2014 年1月至2021年3月,通过个人账户向员工发放补贴合计2,227,537.10元,通过公司账户以报销费用等方式向员工发放补贴合计1,107,387.51元,未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导致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499,452.17元。

2.该供应链公司2014年1月至2021年3月度,通过个人账户向员工发放一次性奖金1,157,017.00元,通过公司账户向员工发放一次性奖金合计99,000.00元,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导致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54,879.35元。

3.该供应链公司2014年1月至2021年3月,通过公司账户向公司兼职人员支付劳务报酬,未按照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导致少代扣代缴(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138,524.75元。

截至2021年9月29日,该供应链公司未补代扣代缴所得税692 856.27元。

三、未按规定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该供应链公司2014年至2020年,通过在香港设立空壳公司和开立银行账户,取境外机构支付的业务款,隐瞒收入约一千七百万,未申报纳税,根据有关规定,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7159575.41元。根据有关规定,相关部门对该供应链公司作出的处罚如下:

1、追缴公司少缴增值税492367.49元

企业所得税2686315.75元,并依法加收滞纳金、偷税税款合计金额3217980.47元

2、对该公司2014年1月至2021年3月,

未扣税款为692856.27元,代扣代缴义务发生当期应扣未扣个人所得税的行为处以1.5倍的罚款1039284.41元。合计起来就是816万。

看了这处罚,圆圆只想说说干得漂亮!真是吃了熊心豹子胆啊,相信跨境一般正常的物流公司是不会也不敢这么操作的,如果有的,及时收手吧阿祖!

目前相关信息已经搜不到了,因为只要缴清了税款以及罚款,就可以请求税务稽查机关隐藏相关案件公告。所以具体被查的原因也只能靠猜测了。

(文章来源:跨境工厂佬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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