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卖家从第三方平台提款到个人账户,会被税局稽查吗?-跨境知道

跨境卖家从第三方平台提款到个人账户,会被税局稽查吗?

最近,税务部门经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网络主播”黄薇(网名:“薇娅”)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通过隐匿个人收入、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等方式偷逃税款6.43亿元,其他少缴税款0.6亿元,最终被税务局追缴税款并罚款开出13.41亿元的高额罚单。

最近,税务部门经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网络主播”黄薇(网名:“薇娅”)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通过隐匿个人收入、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等方式偷逃税款6.43亿元,其他少缴税款0.6亿元,最终被税务局追缴税款并罚款开出13.41亿元的高额罚单。

税务稽查的火也蔓延到跨境领域:

去年12月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稽查局公布一家深圳某供应链公司受罚,受处罚原因有三个是未按规定中报缴纳增值税及附加+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未按规定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最终被税务局追缴税款并罚款共计800多万元。

具体见:震惊!深圳某供应链公司偷漏税上千万,被罚800多万!

这几起高额罚金中都有个人账户收款的影子,因此最近有不少卖家咨询财赋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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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平台的收入通过第三方收款平台结汇人民币到个人银行账户,这种操作是否合规,会不会存在税务风险?如税务局被税务局问询,我应该怎么处理?

图中卖家的问题很有代表性,目前大部分跨境卖家都是通过第三方平台回款的,走的是低申报或者0申报模式,收入基本都是进的老板个人的银行账户。

这种方式其实是存在风险的:

第一:税务风险,存在被税局稽查风险。一旦被税局发现,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六十四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即:卖家如果被税局查到不仅补齐欠缴的税款,还要缴纳税款1.5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即一旦被发现最后至少缴纳2.5倍的税款。

第二:银行账户冻结:这种人民币结算,由于涉及境外国家或地区的第三方公司,也容易被地下钱庄“洗黑钱”钻漏洞,从而让“问题”资金流入境外的合规合法账户,引发账户被公安机关冻结,甚至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那卖家应该如何规避这些风险呢?

对卖家来说,只要能够规避税务上风险的,那么冻结账户的、刑事处罚都可以避免。

这些风险产生的根本原因是因为一无票支出:与供应商交易采购商品无票、国际物流无法开具发票、国外平台广告推广等费用无法开具发票;二是跨境产品出口的整个业务与资金链条的不匹配

这两个问题,我们就可以下面财税合规的框架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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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由财赋优制作,未授权请勿修改转载)

该框架的核心是注册一个外贸公司比如香港公司,来解决无票支出+业务与资金链条不匹配的问题。

以解决无票的支出问题为例,在国内报税如果从平台回款是50万人民币,在供应商、物流商等不开发票基础上,那么缴税基数就是50万人民币,按照一般企业所得税25%,需要缴纳12.5万的税.

注册好香港公司以后,能够做账时扣除不开发票的供应商、物流商、国外等无票成本:假设平台回款是50万,无票成本是20万,那么在香港做完帐回流国内资金就是30万,在国内就可以按照30万应收来进行交税,只要7.65万即可。

当然上述例子是财税合规业务中最简单的一个链条,财税包含业务梳理、物流合规、资金流合规、税务合规、财务合规等方方面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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