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假口罩发国难财的人都被判刑了!有期徒刑5年,罚款8万-跨境知道

判五年,罚八万!这些卖假口罩的已经判了!

疫情持续了近一个月,这段时间里,口罩成了出现频率最多的词之一。 奇怪的是,在医疗物资紧缺的情况下,有些人却表示自己手头有大量的口罩。 据公安部刑侦局通报,截止2月21日20时,全国公安机关共侦破利用疫情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案件6751件,抓获嫌疑人2778名,涉案金额超过1.6亿元。 这6000多宗案件中,虚假出售口罩诈骗占了大多数,还有相当数量的出售假冒伪劣口罩案。 这第一批卖假口罩的现在已经被判刑了!

疫情持续了近一个月,这段时间里,口罩成了出现频率最多的词之一。

奇怪的是,在医疗物资紧缺的情况下,有些人却表示自己手头有大量的口罩。

据公安部刑侦局通报,截止2月21日20时,全国公安机关共侦破利用疫情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案件6751件,抓获嫌疑人2778名,涉案金额超过1.6亿元。

这6000多宗案件中,虚假出售口罩诈骗占了大多数,还有相当数量的出售假冒伪劣口罩案。

这第一批卖假口罩的现在已经被判刑了!

PART1

2月21日下午,长丰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利用疫情虚假出售口罩的诈骗案。

22541.jpg

被告人陈某系长丰县罗塘乡人。今年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后,其见朋友圈很多人买卖口罩,便打起了虚构口罩“生财”的主意。在互联网针对不特定对象发布虚假口罩销售信息,谎称自己有口罩卖,但要求先付款后发货。等钱收到后,陈某便以各种理由搪塞敷衍,甚至编造虚假物流信息,先后骗取4名被害人187200元“货款”(案发前退还2名被害人29500元)。陈某的“伎俩”很快被识破,公安机关于2月13日将其抓获。

22542.jpg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货物销售,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在疫情防控期间,虚假销售防护用品,诈骗他人财物,应从重处罚;其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综上,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责令退赔被害人损失。

PART2

近日,包河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疫情防控期间虚假销售口罩诈骗案,并当庭宣判。

22543.jpg

2月10日下午4时许,家住滨湖新区的贺先生报警称,自己通过朋友介绍加了一名网友,网友自称在桐城市青草镇一个口罩生产厂内部工作,有充足货源,也需要先交付定金再发货。贺先生交完定金后,受害人根据约定时间到达交易地点,对方却迟迟没有露面,这时受害人才意识到自己受骗了。    包河分局立即组成专案组,于当夜20时在桐城市将犯罪嫌疑人方某抓获归案。经查,犯罪嫌疑人方某(男,37岁,桐城人),看到隔壁镇上有多家企业生产口罩,疫情发生后销售火爆,于是通过假卖口罩骗取他人钱财。2月17日,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方某提请逮捕,同日,检察机关作出逮捕决定,2月21日,经包河区人民法院宣判,方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方某当庭表示不上诉。

PART3

2月3日凌晨,枞阳县枞阳镇居民王某(女,微信昵称“啊孑”)为应对疫情通过某APP平台添加微信昵称“宽容”的口罩卖家求购1万只医用口罩,该卖家无货可售,便推荐微信昵称“腿呢”的被告人张某某给王某。张某某在没有任何货源的情况下,与王某通过微信聊天达成购买1万只医用口罩、每只1.9元、打款后可以在当日早上发货的交易。王某遂通过微信转账1.5万元给张某某,张某某收款后即将该款用于归还债务和赌博,并将王某微信拉黑。

枞阳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他人求购医用口罩时隐瞒事实真相,骗取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张某某具有前科,且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期间实施诈骗,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张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愿意退出赃款,并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根据本案的事实、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一审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责令其向被害人王某退赔人民币15000元。被告人张某某当庭表示服从判决。

有网友整理出了近期因虚假出售口罩被判刑的案例:

22544.jpg

从这些案例可以发现这些骗子手法基本一致,都是利用疫情下大众对口罩的需求,大肆诈骗,欲发国难财!而这些人最终量刑也都较重,如果你不幸中招,需要保存好证据,立即报警!

希望你永远也用不上这些方法~

近期疫情形势已经越来越乐观了,但是该不出门还是不能出门哦,风险仍在,再撑撑!

购买口罩等医疗物资,还是需要擦亮双眼,在正规渠道购买哦~

(综合来源:警视窗、万家热线 整理:警探)

1
收藏0
行业动态跨境微聊
评论0分享至
参与评论
后参与评论
暂无数据

简介: 作者很懒,还未填写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