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知识产权局(UKIPO)-跨境知道

英国知识产权局(UKI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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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知识产权局(UKIPO)自2007年4月2日起成为英国专利局的运营名称。它是负责知识产权的英国官方政府机构,是英国商务能源与产业战略部(BEIS)的执行机构。
电话
0300 300 2000
英国境外
+44(0)1633 814000
E-mail
information@ipo.gov.uk
成立时间
1852年10月1日
官网
www.gov.uk/government/organisations/intellectual-property-office
总部地址
Intellectual Property Office,Concept House,Cardiff Road,Newport,South Wales,NP10 8QQ

职责

1. 拟定知识产权政策

2. 审查、授予或拒绝英国专利、商标和外观设计

3. 负责协调政府决策者、执法部门、企业等各方面的努力,共同对付知识产权领域的犯罪行为

4. 实施知识产权相关的法律法规

历史

1852年,英国政府颁布《专利法修正法令》,并设立英国专利局(UKPO),迄今已有150多年的历史。

1990年,UKPO正式成为政府机构,隶属于英国贸易和工业部(DTI),并于1991年10月1日取得贸易基金地位(Trading Fund Status),从而实现自收自支。

2007年4月2日,经英国政府批准,UKPO正式更名为英国知识产权局(UKIPO)。

发明专利申请申请程序

1.提交申请

申请文件可以纸件形式通过邮寄提交,或以电子方式在线提交。

说明书和附图(若有)必须与请求书一起提交。权利要求书和摘要可以在申请日(优先权日)后12个月内补交,但是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建议申请人将所有文件一起提交,以避免有新加入的内容超出原始说明书范围的情况,并且由于缺少权利要求书不能进行检索而延误获得检索报告的时间。

如果申请人不是发明人或不是全部发明人,或以公司名义提交申请,则需要提交发明人声明。该声明应当向英国知识产权局指明发明人是谁,以及申请人为何有申请的权利。

申请人可以在自在先申请的申请日起12个月内请求该在先申请的优先权。优先权请求应当在递交申请时提出。若未在递交时提出,也可以在自在先申请日起16个月内且未提出提前公开请求或撤回该请求的情况下,增加优先权请求,但需缴纳40英镑的费用。

如果申请人未能在自在先申请日起12个月内提交申请并请求优先权,则也可以在自在先申请日起14个月内递交申请并作出迟交声明(Late declaration),并提供证据说明为何未能在12月内提交申请,若英国知识产权局认可申请人未能在自在先申请日起12个月内提交申请的原因是非故意的,则可恢复优先权请求。申请人需要交纳150英镑的费用。

2.受理及初步审查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如果满足要求,英国知识产权局会发出受理通知书,确认申请日并给出申请号。目前在提交电子申请的情况下,一般当天即可收到电子受理通知。

在申请人缴纳申请费后,英国知识产权局会对申请进行初步审查,审查申请是否满足形式上的要求,如果有未能完全满足要求之处,会发出通知书,要求申请人在指定的期限内进行补正。对中国申请人而言,比较常见的情况是请求了在先的中国申请的优先权,但没有在提交申请时递交优先权证明文本,因此会收到要求补交优先权证明文本的通知书。

3.检索报告

申请日起2个月内或最早优先权日起12个月内需要提交检索请求及检索费,以最晚日期为准。如未提出检索请求或缴纳费用,申请将被终止。英国知识产权局会在收到检索请求6个月内做出检索报告。

4.专利申请公布

在申请文件符合要求并且检索已经完成的情况下,申请将与检索报告一起在自申请日或优先权日起18个月时公布。

在申请公布之前,英国知识产权局会告知申请人预计的公布时间和完成公布准备的时间,如果申请人希望通过撤回申请避免公布或对权利要求进行修改并将其包括在公布的申请中,就必须在完成公布准备的时间之前提交撤回请求或修改文件。

5.实质审查

申请公布后6个月内需要缴纳实审请求及实审费。如果未在此期限内提出请求或缴纳费用,申请将被视为撤回。

收到申请人的实质审查请求和实质审查费后,英国知识产权局将对申请文件进行全面的审查,评价发明是否具备新颖性和创造性,以及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是否符合授权的要求。

6.授权/驳回

发明专利的申请符合形式和实质要求的,应当授予和公布专利权,并颁发专利证书。否则,驳回申请。

获授权的英国专利须自第五年起缴纳年费,以维持该专利的有效性。

如果经过实质审查,审查员认为申请人的修改和答复没有完全克服通知书中指出的驳回理由,会告知申请人有驳回申请的意向,同时向申请人提供参加听证会的机会。如果申请人对此没有答复,则自申请日或优先权日起算4年6个月或发出第一次实质审查意见通知书之日起12个月届满时申请可视为被驳回,以最晚日期为准。如果申请人参加听证会,则将由一位听证官员(资深审查员,非原实审阶段的审查员)审查申请是否满足授权条件。申请人也可以提交修改并陈述理由,由听证官员对申请进行书面审查。如果申请人对于听证结果不满,可以向专利法院起诉。

7.修改

申请人可在收到检索报告之日起至发出第一次实质审查通知之日期间提出主动修改。但是,如果第一次实质性审查通知是授权通知,申请人可在通知发出之日起两个月内对申请文件做出修改;如果第一次实质审查通知书指出申请不符合要求,则申请人可以在递交答复时对申请进行一次修改。

8.公众意见

如果认为专利申请的发明不应获得授权,任何人都可以向英国知识产权局提交公众意见。公众意见需在申请公开后,授权前提交。为了保证公众有提出意见的时间,英国知识产权局会在申请公开之后等待至少3个月才做出授权决定,建议在此期间提出公众意见。公众意见可以匿名提出,但所提交的全部文件都将被转发给申请人并加入审查档案中可为公众获得。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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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者:Re小闪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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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更新者:Re小闪电.(2022-0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