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对涉华镀铝锌钢板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 2025年01月06日 16:06
泰国反倾销反补贴分委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韩国、中国大陆和中国台湾地区的镀铝锌钢板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建议继续对上述国家和地区的涉案产品基于到岸价(CIF)征收反倾销税,分别为韩国0-22.55%、中国大陆0-29.50%、中国台湾地区5.85%-24.14%,该措施的有效期为5年,自2024年12月20日起生效,至2029年12月19日终止。公告自发布次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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