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scheinigung in Steuersa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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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税事项证明或税务证明,原为steuerliche Unbedenklichkeitsbescheinigung,该证明是由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签发。
性质
名词解释
国家
德国

法律依据

根据税法(AO)§85和联邦财政部税法(AEAO)申请令§85,No.4。

税法(AO)§85,税务机关必须确保税收不会减少或错误征收,或者退税和退税不会被错误授予或拒绝。这还包括在特定税收程序之外采取措施的权力。根据税法(AEAO)§85只有在税务机关签发的税务证明能够评估候选人基本上履行其纳税义务的情况下,才可通过行政协助请求其他当局授予合同。


目的

税务证书是应申请人的要求签发的,以证明纳税人在税务方面的真实性。通常会在以下情况:

丨在获得商业许可证时,根据餐饮法、公路运输法或客运法

丨与外国人有关的事项,如获得居住许可

丨与政府或个人签署合同时,如参与政府采购、招标

注意:

该证书申请人和接收者通常是纳税人本人,除非纳税人有提交声明,免除税务机关的税务保密义务。在没有声明的情况下,申请人是证书的收件人,然后自行决定将其传递给第三方。


内容

证明内容仅限于对税务进行如实说明,例如

丨个人信息

丨关于申请人/企业的所得税(个人或企业)、营业税、工资税、增值税

丨欠税信息

丨关于递延税额的信息

丨历史付款信息

丨纳税人履行纳税申报义务

丨税务处罚或罚款

证书与签发时的当前状态有关,并考虑到申请人过去的行为。对经认证的纳税行为的评估由纳税人向其展示的人负责。


申请

可以选择以下几种方式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税务证明

丨书面

丨邮寄

丨传真

丨现场提交


申请资料

丨身份证

丨申请人的授权书(如适用)

丨付款凭证


费用

申请税务证明是需要收取一定的费用,主管税务机关会提供这方面的详细信息。德国每个地区的收费标准都不一样,如柏林费用为17.9欧。在参与政府招标、采购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税务证明时可免除费用。

费用需在申请时进行支付,付款需注明“Verwaltungsgebühren”。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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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者:财赋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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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更新者:财赋优(2022-0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