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税务局(C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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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税务局(Canada Revenue Agency ,CRA),是加拿大管理全国大多数省、地区税收、国际贸易税收以及若干社会福利、经济刺激政策的联邦政府机构。
成立时间
1999年11月
总部
Connaught Building 555 Mackenzie Avenue Ottawa, Ontario
网站
www.canada.ca/en/revenue-agency

加拿大税务局征收税收和管理税法政策,并提供福利计划和税收抵免。加拿大税务局管理的立法包括所得税法、部分消费税税法,以及与加拿大养老金计划、就业保险(EI)、关税和关税相关的部分法律。该机构还监督加拿大慈善机构的注册,并执行该国的大部分税法。

历史

在邦联之前,税收和关税的征收是每个英属北美殖民地的海关部门的责任。1867年,国会通过立法,设立了两个独立的部门,即税务局和海关。直到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大部分联邦收入来自关税和消费税,但随着战争给政府财政带来越来越大的压力,博登政府在1917年引入了个人所得税。虽然最初打算作为一项临时措施,但联邦政府后来继续征收个人所得税,现在个人所得税是联邦政府最大的收入来源。在1918年到1927年之间,税务局和海关最终合并成一个单独的部门,即海关和消费税。

1945年,国家税务局员工整理纳税申报单

1927年,国会通过了《国家税收法案》(Department of National Revenue Act),将该部门的名称从海关和消费税(Customs and Excise)改为国家税收部门(National Revenue),同时保留了其早期的授权。随着新的社会项目(如加拿大养老金计划)和新的收入来源(如商品和服务税(GST))在20世纪后半叶逐步引入,国家收入部将承担越来越多的责任。1993年,希望以电子方式提交税款的加拿大纳税人首次获得EFILE。

1999年,Chrétien政府通过立法,将加拿大税务局从一个部门转变为一个新的机构——加拿大海关和税务局。这一改变的目的是减少税务管理方面的重复,精简向加拿大人提供的服务,并使税务管理在企业规划和与省、地区和土著政府建立关系方面具有更大的灵活性。CCRA被赋予了广泛的授权,包括税收、海关和边境保护。这一安排只持续到2003年12月,由于加拿大边境服务局、加拿大公民和移民局和加拿大食品检查局在边境保护和移民执法方面的跨部门合作问题,加拿大边境服务局从加拿大边境服务局分离出来。

在CBSA分拆后,CCRA更名为加拿大税务局,其战略方向为执行加拿大税法和为加拿大人民提供利益。由于2019冠状病毒病(COVID-19)大流行,应急响应机构与其他几个政府部门一道,向临时远程办公安排过渡。CRA还延长了2019纳税年度申报和付款的截止日期。该机构还肩负着代表联邦政府向加拿大人提供紧急经济利益的任务,通过其IT系统处理数百万份申请。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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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更新者:Re小闪电.(2022-0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