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C终于投降了!”中国跨境电商首次战胜境外“钓鱼律所”GBC诉讼全过程!

跨境蝙蝠侠
2020-07-07 16:2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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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15日,赵律师打开邮箱,不尽欢呼起来:“GBC终于投降了!”

GBC这三个字母组合对普通人来说可能完全没有意义,但是对成千上万的中国跨境电商卖家来说,可谓是闻风丧胆的存在。Greer,Burns & Crain, Ltd.,很多中国跨境电商私下称之为“黑律所”或“钓鱼律所”,同类型美国律所有近十家,他们的所作所为让无数完全不懂美国法律的小卖家们闻之变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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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夏初,中国跨境电子商务专委会秘书长唐生的电子邮箱里收到的邮件突然呈几何级增长,手机也响个不停。他仔细查看了每封邮件,意识到情况比想象中严重得多——几乎每封邮件都在向他哭诉自己的悲惨遭遇——“唐会长,我是速卖通网上卖家,我的网店突然莫名其妙被封,资金被冻结,网站说我因为侵权,被美国品牌公司起诉了,我是做贴牌加工的,明明写了有授权才接单,居然还被告了。”,“唐会长,请救救我,我是WISH平台卖家,我卖的牛仔裤后面有一条较粗的缝纫线,是自创品牌,和某品牌完全没有一丝相像,居然说我侵权,我一年到头仅赚的几万块钱,由于网店提取资金按次收取服务费,所以我一直没有把钱取出来,没想到一下子被冻结了,一个月后钱都被划走了,一家老小全没了指望,我自己也已经病倒了。”求助邮件如雪花般飘来,微信群建立了一个又一个,求助人数只增不减,怎么办?唐会长迅速理清了思路——既然卖家们是在美国被起诉了,那先要搞明白这些美国案件的官方信息以及来龙去脉。

他找到 Diaz, Reus & Targ, LLP 律所的赵行健律师,大致说明了卖家们的情况,赵律师乍听之下觉得不可思议,在进行了一下午的案件情况核实之后,最终,赵律师表示,只能用“万分震惊”来形容他那一刻的感受。

震惊在哪里?我们来看一个表格,这是2019年被GBC律所代理过的部分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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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每个案件号背后,被告数量少则几百,多则数千。且此处选取的只是GBC一家律所代理的案件,目前从事同类诉讼的美国律所有近十家,类似案件已经持续了超过十年之久。除了被告数量上令人震惊外,这些案子从提交到宣判,处理速度之快也是令人咂舌。

首先,让我们大概来了解一下被告不应诉情况下的整个流程:

1,被告店铺发现资金被冻结;或收到GBC律所的邮件,内附“传单”以及对店铺内所售商品的截屏。

2,GBC同时向芝加哥联邦法院申请TRO(临时禁止令),被告帐户被冻结。

3,被告在21天内未回应,GBC立即申请芝加哥联邦法院进行判决。

4,法院进行缺席审判,GBC划走所有冻结金额。

整个操作行云流水、一气呵成,手法之熟练,法院之配合,让人不禁怀疑,在美国打官司竟是如此高效快捷?

且听律师分析:

1,美国立案非常简便,其诉讼规则又有个很大的空子可以钻,即只要被告不出现,原告几乎可以握着法官的笔起草判决书和对被告的一切制裁。

2,TRO(临时禁止令)的门槛本来是很高的,比如原告需证明自己很有可能胜诉、且如果没有禁止令,自己会受到不可弥补的伤害时才有权申请,但是,因为被告既没回复诉状,又没回复TRO,导致临时禁止令转变成“初步禁止令”,覆盖整个案件过程。

3,这些律所在选择被告应承担的民事责任金额时,都选择了法院系统最高可选择的200万美元,也就是说,理论上,被告败诉后,原告有权申请执行被告200万美元以内的财产。

赵律师查阅了同类案件的法院记录,惊讶地发现,十几年来,千千万万的中国卖家,包括一些东南亚卖家,全军覆没,无一人胜诉。百分之九十九是缺席审判,其次是一些或个人或无良律师未按程序提交的反驳内容,皆被法院驳回。而这些原告方律所,也在这些年中,由一两人的小律所,发展成只代理商标案件的中等规模律所。

唐会长询问了卖家目前的应对方案,卖家们表示,有些阿里巴巴平台的客户找到平台所在地的总部,但是针对美国诉讼,很难有个说法。有人拉了QQ群、微信群,给大家推荐“律师”,然而推荐的律师无一愿意为被告应诉,只愿提供“和解”华山一条路可走。而所谓“和解”,其实就是私了,一般来说,GBC类似律所和“和解律师”最终会划走被告帐户里几乎所有的钱,但可以使被告免予败诉及承担赔偿等民事后果。

在深入搜索有些律所及律师的信息后,唐会长和赵律师惊讶地发现,有些从事这个行当的律师居然是中国人,国内本科毕业后,从美国三流法学院毕业,在美开设律所专告同胞,而QQ群里竭力劝大家和解的律师,居然还和对方是法学院同班同学!

在与赵律师进行了近二十小时的沟通后,唐会长当即立断——必须为被告提供一些正确的法律支持。2018年6月12日,他从全国各地挑选了十几位卖家,确定了时间地点,组织了一场说明会。

赵律师虽是华裔,但是对中国卖家乖乖束手就擒,任美国法律宰割的情形非常愤慨,他在会上告诉大家:“在美国,原告想要赢一个案子,拿到一分钱都是很艰难的事情,大家不应诉,就相当于整个武器库里装满了武器摆在我们面前,我们却直接投降了”,“即使迫于时间和经济压力选择和解,但私底下的和解是没有任何官方记录的,对方随时可以卷土重来。”

会后,有几位阿里巴巴速卖通上的卖家找到赵律师,表示听其一席话,瞬间有了信心,也表达了希望尽快应诉的意愿。很快,在唐会长的协调下,律所以半公益的形式开始了六个案件的代理。(Luxottica Group S.p.A. v.Partnerships & Unincorporated Associations Identified on Schedule"A", Case No. 1:18-cv-02188, U.S. District Court for the NorthernDistrict of Illinois)。

当律师正式出现在案件里开始应诉时,十多年来“所向披靡”的GBC律所似乎觉得不可思议,提出“被告任何辩护都是没有根据的”,在案件伊始,先发制人提出“被告方争管辖权、或是争论品牌方实际损失等都是没有意义的”,继而直接给出一份“天价”的和解方案。当然,被告方没有理会他们。

美国的诉讼可以分为程序和实体两部分。在这个案件里,有一个关键点,那便是程序里的传单的送达。根据中美都加入的《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以下简称海牙送达公约),我国对第十条,“通过邮寄途径直接向身在国外的人送交司法文书的自由”进行了保留,因此,律师抓住这一点,对以“电子邮件送达”的方式依然属于公约里所说的“邮寄”进行了论述。

其次,律师引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诉讼法中关于我国人民法院与外国法院之间进行一般司法协助的途径的相关内容,进一步支持应诉观点。为什么要引用中国国内法?是因为根据美国普通法案例,必须遵守接受送达方所在国的法律。

曾经有些律师放弃了程序上的辩论,直接进入实体部分,答复了诉状里关于是否侵权的问题,就等于放弃了程序上的辩护权,这是非常可惜的。

除了从《海牙送达公约》着手,赵律师还从美国联邦商标法是否能约束身在外国的企业这一点进行了辩论。最终,法院直接采纳了关于海牙公约的论点,并且提醒原告,被告方此次未使用的论点今后仍可使用。

尽管,GBC律所在法官面前公然标榜自己为“世界商标警察”,然而很快,法院还是给了他们当头一棒——2019年5月24日,伊利诺伊州北区地方法院批准被告律师以违反海牙送达公约为由请求驳回原告起诉的申请。同时,法官亲笔写了长达十五页的判决书——这是非常罕见的,按常理,一般判决书仅有一到两页。从判决书中,可以感觉到法官非常愤怒,由于被告席一直空缺,无人应诉,法官自己也从未打开案卷看过一眼此类案件。另外,对于GBC提交的所谓“证据”,法官一针见血地指出,GBC没有真实透露关键信息——比如说,他们自称无法获取任何被告人的实际地址,所以才用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传单。但实际上,包裹上都明明白白贴着寄送人的地址;再比如,GBC提交了一些被告的电子邮件回复,想以此证明被告收到了“传单”,不曾想,法官发现,几乎大部分被告的回复内容都是请求GBC不要冻结自己的帐户,并且陈述了自己生活困难等其它因素。要知道,原告曾发誓被告对TRO禁令没有异议,但显然,被告完全反对GBC冻结自己的帐户,而GBC属于蒙混过关。法官表示,虽然那些被批准的TRO禁令是以法官自己的名义发布的,但是在看过被告专业律师的辩护后,他有义务“维护公正”,等同于驳回了自己颁布的TRO禁令。

中国卖家首战告捷后,被告方拿到了判例,这对所有中国跨境电商卖家来说是一个很大的鼓舞。

很快,原告方提出了上诉,GBC律所声称两点:第一,由于他们每个月从中国“订购”的包裹超过1000个,所以无法确认被告身份。被告律师认为,这是非常可笑的,“确认不能”是GBC自己的问题,既然他们自愿起诉这成千上万的被告,就该承担相应的尽调责任。值得一提的是,在诉讼中,被告律师发现,GBC的很多截屏取证除了英语,还有一大部分是俄语,这说明他们外包了这项业务,日以继夜地以最大效率来指控中国电商卖家。

第二,GBC声称,由于阿里巴巴不受美国法院管辖,所以速卖通是不会提供地址信息的。对于这一点,法院认为,这是GBC完全没有根据的猜测。而且这条事先未包括在反驳被告方观点的文书中,是没有权利在上诉阶段来辩论的。

最终,在2020年1月15日,GBC律所同意撤诉,并且失去了再起诉这些被告的权利。

这是一个里程碑式的胜利,对所有中国跨境电商来说如此,在美国司法系统内部也引起了广泛关注,1月15日当天,该案件就以“今日案例”被选入Letters Blogatory(美国律师界著名的国际法评论博客)。之后不久,美国马萨诸塞州联邦法院引用此案的先例,该案改变了马萨诸塞州的法律。

被告卖家们、唐生会长、赵行健律师及达瑞律所全球主任迈克·迪亚兹对这个结果非常满意,案子在程序阶段就取得胜利是非常高效的,免去了争论商品是否侵权的繁琐过程。

然而,不得不提的是,这个来之不易的胜利喜讯被卖家第一时间公布在微信或QQ“和解群”中,立马被管理员等人删除,可以看见,这个案子的胜利动了某些人的奶酪。赵律师也表示,在另一个案子中,应客户要求和某类似律所进行官方和解时,该律所曾一度“非常友好”地想把他拉入“和解律师群”,被赵律师果断拒绝。这种里应外合转坑国人的局面,不知何时才会有所转变。

根据《2019中国跨境电商出口趋势与机遇白皮书》,经过20年的迅猛发展,2018年中国跨境电商零售出口规模达1.26万亿元,占对外出口贸易总额的比重达7.7%。这么一块大蛋糕,养活了国内无数中小卖家。尽管此次的胜利是一个大喜讯,但是在知识产权保护日渐被重视的今天,中国跨境电商卖家们仍需与时俱进,提升自己的法律意识,尽可能避开雷区,让自己光明磊落,让国外律所无机可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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