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将实施一系列海关新政,了解一下!

近一个月,海关发布了一系列新政策,大多数都在10月开始实施,一起来关注一下吧。 1.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09号 关于“互联网+预约通关”的公告 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提供更为便捷的通关服务,海关将推行“预约通关”互联网模式,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09号公告内容自2018年10月30日起实施。 

近一个月,海关发布了一系列新政策,大多数都在10月开始实施,一起来关注一下吧。 

1.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09号 

关于“互联网+预约通关”的公告 

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提供更为便捷的通关服务,海关将推行“预约通关”互联网模式,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09号公告内容自2018年10月30日起实施。 

关于“互联网+预约通关”的公告!

2.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13号

关于修订跨境电子商务统一版信息化系统企业接入报文规范的公告

根据关检融合需求,将跨境电子商务统一版信息化系统企业申报数据项接入报文规范修订事宜进行公告,海关总署2018年第56号公告同时废止。自2018年9月30日起实施。

关于修订跨境电子商务统一版信息化系统企业接入报文规范的公告

3.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15号

关于公布2018年商品归类行政裁定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裁定管理暂行办法》(海关总署令第92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158号),海关总署受理了索尼物流贸易(中国)有限公司提交的“摄像机控制单元HDCU-2080”等4项归类行政裁定申请,并对相关商品作出商品归类行政裁定,现予以公布(详见公告附件)。自2018年9月7日起实施。

关于公布2018年商品归类行政裁定的公告!

4.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16号

关于实施中国-以色列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的公告

2017年11月,中国与以色列双方海关正式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以色列国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中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制度与以色列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AEO)”制度互认的安排》(以下简称《互认安排》),对《互认安排》的有关事项进行公告。自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

关于实施中国-以色列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的公告

5.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17号

关于原海关电子税费支付系统停止使用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进出口货物海关税款支付的便捷性,提高税款入库效率,海关总署决定自2018年10月1日起停止使用原海关税费电子支付系统,并切换到新一代海关税费电子支付系统,海关总署2011年第17号、53号公告,2014年第78号公告,2015年第24号公告自2018年10月1日起废止。

关于原海关电子税费支付系统停止使用的公告!

6.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19号

关于升级新版快件通关管理系统相关事宜的公告

为实现快件领域关检融合,优化进出境快件监管,提高快件通关效率,海关总署决定于2018年9月25日对新版快件通关管理系统进行升级并对相关事项进行公告。

关于升级新版快件通关管理系统相关事宜的公告!

7.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20号

关于海运进出境中转集拼货物海关监管事项的公告

为促进港口物流业发展,规范海运口岸进出境中转集拼货物海关监管,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20号,自2018年12月1日起实施。

关于海运进出境中转集拼货物海关监管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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