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议会通过《著作权指令》,以后乱用表情包也侵权!

具体而言,分以下几种情况:擅用表情包做宣传会侵犯肖像权微信发表情包对年轻人来说有多重要?这么说吧,如果你在和朋友的日常聊天中,没有使用表情包,微信300个表情包没有收藏满,微信里没有几个专门为大家提供表情包的群组,你甚至会被认为是一个不合格的当代年轻人!网络上各种系列的表情包应有尽有,大多来自于影视的二次创作!例如:漫威系列、卷福系列、小猪佩奇不得不说,表情包真的是缓解聊天尴尬的神器,聊天的时候用

具体而言,分以下几种情况:擅用表情包做宣传会侵犯肖像权

微信发表情包对年轻人来说有多重要?

这么说吧,如果你在和朋友的日常聊天中,没有使用表情包,微信300个表情包没有收藏满,微信里没有几个专门为大家提供表情包的群组,你甚至会被认为是一个不合格的当代年轻人!

网络上各种系列的表情包应有尽有,大多来自于影视的二次创作!例如:

漫威系列、卷福系列小猪佩奇

不得不说,表情包真的是缓解聊天尴尬的神器,聊天的时候用表情包,既生动又形象,要是哪天告诉我不能用表情包,也许天都不知道怎么聊了!

而事实上,没有表情包的时代,也许真的要来了!

3月26日,欧洲议会的议员以348票赞成、274票反对,以及36票弃权的投票下通过了《著作权指令》,其中最包含受争议是第13条款。

第13条指令规定,“网络内容分享平台及权力持有者,应保证未授权的版权保护素材不在自己的服务范围内存在。”各平台必须取得“发布具有版权作品”的许可才能发布相关内容。在缺乏解释的情况下,第13条可被无限放大为只要使用了未经授权的版权内容都可被判为违法。

该条款被网友戏称为“表情包大屠杀法案”,因为这意味着大家以后不能在facebook、Youtube,Reddit,Twitter等平台进行影视恶搞的二次创作,也就是说欧洲网民分享图片、音乐、视频、文档,以及二次创作比如选取影视音乐作品片段、甚至发表情包都很容易造成用户和平台违法。

欧盟要求,各大平台必须取得“发布具有版权作品”的许可,否则,必须第一时间阻止这些作品的出现。而阻止的方法,就是各大平台将使用过滤器 ,一旦发现违规视频出现,平台会被重罚,所以这类内容再这样的压力之下是肯定上传不了的。“上传过滤”的审查机制让欧美崇尚自由的民众感到愤怒,而识别版权内容对小的互联网公司和平台代价颇高,这进一步打压了欧洲的中小互联网企业。

在法案投票通过后,欧洲民众持续抗议试图推翻该法案第13条,很多依赖二次创作的YouTube知名UP主纷纷响应。

靠用户产生内容赚钱的YouTube博主们尤其发愁。YouTube本身的版权审核系统已经非常严格。假如你在YouTube上传的视频中含有5秒钟的无版权电影片段,如果被电影发行公司检测到,那他们将向YouTube提出侵权控诉,通过后该视频的所有收益将作为赔偿发放给版权方。

但这个条款通过之后,和以前屏蔽系统的区别就是,果再次出现侵权内容,则将判定YouTube这个平台违法,而不会追究到用户个人身上。

所以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发生,对于YouTube来说最好的策略,就是尽可能避免这些侵权内容的出现,把可能性扼杀在摇篮里。这也就意味着,大部分YouTuber博主将根本无法上传自己的视频……

此次条款的实施,也将导致所有欧洲的YouTube账号被隔离管理。世界其他地区将无法观看近千万欧洲YouTuber博主的视频,其他国家YouTuber也将无法与欧洲观众互动…

YouTube官方亲自出面声讨,专门创建了#saveyourinternet的标签强烈反对此条法令,并鼓励网友向当地国会代表提出撤令请愿:

这条法令的出台,其实不无道理。在开放社交媒体上,侵权的现象尤其严重,许多用户靠剪辑已有素材并粉饰为原创,赚取流量和利润,版权方当然有理由保护自己的权益。但对于绝大多数YouTuber来说,他们在并没有违规的情况下,却为那些侵权行为背了黑锅,等于断了他们一条生路。

要知道,其实全世界的年轻人们都爱使用表情包! 几乎每天都有成千上万的表情包正在制作。不可避免的,大家一定都会用一些影视剧里面的人物来进行创作。

不仅表情包,其他相关法令还包括:

1.新闻汇集网站,如Google News,应根据搜索量向出版方支付版权费用;

2.除活动承办方外,用户不得自行发布任何体育赛事的视频和照片。

所以说,这简直是互联网自由创作空间的大屠杀,万幸的是微信、微博等国内平台,并不在欧盟此法令的管辖范围当中。提醒小伙伴们,如果经常使用推特、脸书、InsTumblr等等,就要注意啦,以后这些平台将对发布的所有内容进行严格审核和屏蔽。

其实,在国内不少热点事件中的人物形象都被制作成各类表情包,成为网民新宠,但是,这些表情包也是不能随便用!好比之前的“苏大强”表情包,虽然当事人并未追究,但真追究起来也是侵权的。

滥用这些真人“表情包”当心侵权!

如果不以营利为目的制作和使用真人表情包,只需保证合理使用,不侵犯真实人物的名誉权即可。而一旦以营利为目的,则需要征求肖像权人、著作权人的同意,否则将构成侵权。

具体而言,分以下几种情况:

擅用表情包做宣传会侵犯肖像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该条法律明确了侵犯肖像权的两个要素,一是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二是以营利为目的。因此,如果制作和使用真人表情包用于营利,又未经肖像权人同意,比如商家擅自将表情包用于商品的宣传,无疑构成侵犯肖像权。

目前许多微信公众号也多在文章中配有真人表情包,以增加内容的吸引力。如果公众号通过文章的广告或开通流量主等方式赚取收益,亦属于营利行为,未经肖像权人同意,同样构成对肖像权的侵犯。

如果网民在聊天或者朋友圈中自行制作、使用真人表情包,因缺少营利目的,不构成侵犯肖像权。

截图表情包可能侵犯著作权

影视作品、综艺节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保护,其制作者和表演者依法享有著作权,未经著作权人同意,不允许复制、发行、表演、放映等。

因此,擅自使用影视作品、综艺节目的片段和截图制作表情包,将同时构成对制作方和演员著作权的侵犯。

举个例子:

表情包中有一类是影视作品、综艺节目的视频片段或截图,通常以明星为主体,“葛优躺”便是其中的代表。

艺龙网公司发布含有“葛优躺”图片的微博,擅自使用了《我爱我家》的剧照,《我爱我家》的版权方也可以以侵犯著作权为由起诉上述旅游公司索要赔偿。

但如果是“为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属于合理使用,不需要征得著作权人同意,也无需支付报酬。所以一般认为普通网民不以营利为目的制作和使用这类表情包,不属于侵犯著作权。

恶搞表情包还会侵犯名誉权

不以营利为目的,是否就可以随意制作和使用真人表情包呢?实则不然。

大部分的表情包目的是娱乐,自然少不了恶搞的元素,但这种恶搞应限制在合理合法的范围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修改稿)》中的规定,以侮辱或者恶意丑化的形式使用他人肖像的,可以认定为侵犯名誉权的行为。

因此,如果制作表情包时使用的文字与配图带有辱骂、贬低真人人格等字眼,或者过分夸张扭曲真人形象,对其恶意丑化,则属于侵犯名誉权行为,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此外,如果由卡通形象及配字等因素整体判断表情包人物具有明显的可识别性,明确指向某一真实人物,亦会构成侵犯肖像权。

所以在使用表情包的时候,首先应该了解有关著作权的法律法规,不要一不小心侵权,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著作权有复制、发行、表演、展览、通过信息网络传播等多项权利,我们诚心自觉拥护著作人的合法权益,所以,当著作权受到侵害后,有权向侵权行为人要求停止侵权,采取删除、停止发行等行为;严重者可向著作权行政主管部门投诉,要求查处,或者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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