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讯“滴滴”成功注册声音商标!对于声音商标你了解多少呢?

使用过QQ的人肯定对QQ的消息提示音非常熟悉,从那一声“咳咳”的好友上线提示音,到发信息的“滴滴滴滴滴滴”提示音,这些声音可以说陪伴着一代人的成长。自2014年起,腾讯就向商标局提出了将 "滴滴滴滴滴滴”申请注册为声音商标,自申请注册以来,前后历经多次驳回、上诉 ,终于在四年之后,经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认定腾讯公司申请的“滴滴滴滴滴滴”声音商标具有显著性,准予注册。都知道商标有文字形式,有

使用过QQ的人肯定对QQ的消息提示音非常熟悉,从那一声“咳咳”的好友上线提示音,到发信息的“滴滴滴滴滴滴”提示音,这些声音可以说陪伴着一代人的成长。

自2014年起,腾讯就向商标局提出了将 "滴滴滴滴滴滴”申请注册为声音商标,自申请注册以来,前后历经多次驳回、上诉 ,终于在四年之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认定腾讯公司申请的“滴滴滴滴滴滴”声音商标具有显著性,准予注册。

都知道商标有文字形式,有图片形式,却不知道声音也可以注册商标?什么是声音商标吗?商标局关于声音商标的审查要求又是什么?今天,我们就来聊聊这个问题。

一、什么是声音商标?

最新修订的《商标审查及审理标准》中给出的声音商标定义,是指由用以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声音本身构成的商标。声音商标可以由音乐性质的声音构成,例如一段乐曲;可以由非音乐性质的声音构成,例如自然界的声音、人或动物的声音;也可以由音乐性质与非音乐性质兼有的声音构成。

二、声音商标形式审查有什么要求?

1、申请注册声音商标的,申请人应当在申请书中予以声明。

申请人应当说明以何种方式或者在何种情形下使用声音商标。例如:在打开、关闭或使用商品过程中使用;在开始、结束或提供服务过程中使用;在经营或服务场所使用;在公司网站上使用;在广播、电视、网络或者户外等广告宣传中使用等。

2、申请人应当提交符合要求的声音样本。

声音样本应当存放在一个音频文件中,通过纸质方式提交的,音频文件应当存放在只读光盘中。通过数据电文方式提交的,应按照要求正确上传声音样本。声音样本的音频文件格式为 wav或mp3,小于 5MB。声音样本应当清晰,易于识别。

3、音乐性质声音商标应当用五线谱或简谱加以描述,并附加文字说明。

4、非音乐性质声音商标应当用文字加以描述。

文字描述作为该声音商标的商标图样,描述应当清晰、准确、完整并易于理解。

5、兼有音乐性质与非音乐性质的声音商标,应当用五线谱或简谱对音乐性质部分进行描述并附加文字说明,用文字对非音乐性质部分进行描述。

6、商标描述与声音样本应当相互一致。

三、声音商标实质审查有什么要求?

1、要符合声音商标禁用条款的要求

《商标法》第十条即为禁用条款,在选择声音商标时,要注意避免违反该条规定。

(1)要避免使用与我国或者外国国歌、军歌或者国际歌等旋律相同或者近似的声音。

(2)宗教性音乐或者恐怖暴力的具有不良影响的声音也要避免选择,这类违反商标禁用条款的声音是绝对无法进行注册的。

同时,还需要强调的是,这类声音也不要选择作为商标使用,如果进行使用很可能面临工商部门的惩处。

(3)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声音商标选择时特别容易对他人在先的音乐作品著作权进行侵犯。所以在声音商标的选择中,总是会有意无意的模仿别人在先的乐曲片段。如果对他人在先著作权造成损害的声音商标,也是无法得到注册的。


2、声音商标必须具有显著性

无论是文字商标、图形商标还是声音商标,只要是商标就必须具备显著性特质。所以商标局在审查声音商标时,也会重点审查商标是否具有显著性特质。哪些情况下的声音商标不具备显著性特征呢?

(1)仅直接表示指定商品或服务内容、消费对象、质量、功能、用途及其他特点的声音,缺乏显著特征。

例如:

钢琴弹奏声使用在“乐器”上;

儿童嬉笑声使用在“婴儿奶粉”上;

狗吠或猫叫声使用在“宠物饲养”上;

古典音乐使用在“安排和组织音乐会”上;

开启酒瓶的清脆“嗒”声使用在“啤酒”上;

儿童“水开啦,水开啦”的叫声使用在“电热水壶”上。

(2)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声音。

例如:

简单、普通的音调或旋律;

一首完整或冗长的歌曲或乐曲;

以平常语调直接唱呼广告用语或普通短语;

 行业内通用的音乐或声音。

3、声音本身缺乏显著性可通过使用获得显著性

腾讯公司的声音商标其本身是缺乏显著性的,根据《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三)项,该商标前期也无法获准注册。之所以得以注册,归功于常年的使用,根据《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二款,商标经过使用获得显著性,便于识别,故而可以获得核准注册。

使用显著性如何体现?

使用证据必须充分。

提交的使用证据必须时间足够长、证据足够充分,才可以证明该声音商标经过长期的使用与该商品或服务类别形成的对应关系,公众可以通过该声音进行识别。

声音商标使用的商品或服务类型才可以注册。

不存在在一个商品或者服务项目上经过使用而取得显著特征的标志,即可仅因其在该商品或者服务上的使用行为,而在其他商品或者服务项目上当然获得显著特征。对于通过使用而取得显著特征的商标的审查,必须遵循“商品和服务项目特定化”之审查原则,避免显著特征使用取得认定过程中的泛化处理和以偏概全。

各国声音商标之现状

声音商标在美国、法国、澳大利亚、土耳其和俄罗斯等许多国家已经被广泛注册。在美国,声音只要具有显著性并且能够指示商品或服务的来源,就可以作为商标使用并获得商标注册。

目前,全球有超过38个商标主管局接受音乐声音作为商标注册,超过28个主管局接受非音乐声音作为商标注册。美国可以说是最早承认声音可以作为商标申请的国家。欧洲法院在2003年Shield案中明确了声音商标可以作为商标注册。澳大利亚、土耳其、智利、法国、德国、日本、新西兰、澳大利亚、俄罗斯等国家、我国的香港和台湾地区的商标法也都规定了声音商标。

这些我们熟悉声音都注册了声音商标

苹果公司经典的Macintosh电脑( 简称Mac电脑)的开机声音作为商标进行了注册申请。

“诺基亚之歌”于1999–2000年间被欧盟、美国、芬兰及我国台湾的商标管理机构接受为注册商标。  

米高梅公司“狮子吼”声音也成功在加拿大知识产权局获准注册。  

除此之外,还有就啤酒注册的狼的嚎叫声商标;就娱乐服务注册的猫叫声;著名的人猿泰山的叫声,以及将倒金币的声音作为银行服务的商标等。

声音商标的诞生,极大地活跃了经济市场,目前在广播电台、盲人用品、电子产品、网站、新兴交流媒介等行业已经凸显。这些企业在营销宣传时如能以其特有的声音商标来进行宣传,能及时使消费者对产品来源产生清晰的辨别,对企业的发展将起到重要推动作用。

声音商标在市场竞争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企业要善于捕捉能诠释企业品牌的声音,让消费者经过听觉体验后能迅速建立声音与品牌之间的匹配,以后再次聆听时能唤起对该声音的记忆,并产生品牌联想。同时,企业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通过商标注册迅速取得声音商标专用权,促进企业品牌的听觉传播,提升品牌价值,增加企业的品牌资产。

1
收藏0
行业动态跨境微聊
评论0分享至
参与评论
后参与评论
暂无数据

简介: 作者很懒,还未填写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