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四个国家的清关霸王条款,哪个最奇葩?

相信许多走海运的卖家们可能会经常遇到不同形式的特殊规定与要求,也会遇到比较奇葩的“霸王”条款。于是小编就整理了大家最近常接触的四个国家的奇葩清关注意事项,以供参考,避免“入坑”。韩 国关于预申报韩国清关使用的是预申报清关制度,即货物在始发港订舱后,只要有了集装箱号、封箱号、提单号以后,韩国客人收到了这些信息就可以在韩国提前进行清关预申报!韩国EDI实行的是到港前申报,申报内容有提单号、集装箱号、货

相信许多走海运的卖家们可能会经常遇到不同形式的特殊规定与要求,也会遇到比较奇葩的“霸王”条款。于是小编就整理了大家最近常接触的四个国家的奇葩清关注意事项,以供参考,避免“入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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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 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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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预申报

韩国清关使用的是预申报清关制度,即货物在始发港订舱后,只要有了集装箱号、封箱号、提单号以后,韩国客人收到了这些信息就可以在韩国提前进行清关预申报!

韩国EDI实行的是到港前申报,申报内容有提单号、集装箱号、货物详细、收发货人的信息等,韩国海关EDI录入了韩国收货人的营业执照号码(也是税号),你的这批货物只要一开船,韩国海关系统里面就把货物归属到韩国收货人的手里了!

关于退运

如果中国发货人跟韩国收货人产生任何纠纷,无论韩国当地收货人是否已清关,只要是需要办理退运,都需要韩国收货人的保函!

其他方面

关于韩国控货, 韩国当地的货代公司、韩国物流公司只有权利控制允不允许收货人从船公司那里提货,但是韩国物流公司对货物所有权没有实际控制! 也就是说韩国货物,韩国物流公司只能根据发货人的要求允许不允许放货,但是对货物所有权没有控制力!

中国到韩国的货物务必要贴上标签,一定要有MADE IN CHINA,如果没有的话,是不能在韩国进行清关的。万一被海关查到,会有很多问题。

印 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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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运规定

首先,所有转运至印度内陆货运站的货物,必须由船公司负责全程运输,并且必须要提单及舱单最终目的地一栏填写为该内陆点。否则,必须在港口掏箱或者支付高额的更改舱单费,方可转运至内陆。

拍卖规定

(1)货物到港后可在海关仓库存放30天。

(2)满30天后海关将向进口商发出提货通知。如进口商因某种原因不能按时提货,可根据自己的需要向海关提出延长申请。

(3)如进口商在延长后的时间内仍未能按时报关提货,海关将再次(也是最后一次)向进口商发出催促提货的通知。

(4)如果进口商在接到海关第二次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仍不提货,也不做任何说明和申请延长,海关将拍卖有关商品。

舱单申报

货物抵达印度港口,需要提前3天进行IGM(货物舱单申报),一旦注明了进口人编码(IEC编号),货权便已转移进口商;此时,无论货主、货运代理或者船运公司,都无法控制货权,无论FOB或CIF条件下,无论提单是否“TO ORDER OF SHIPPER”(指示提单),无论提单是否在你手上,无论是L/C,D/P或者T/T,印度进口商都可以不退运,并且等待海关拍卖,低价获得货物。

退运规定

印度海关规定,出口商需凭原进口商提供的放弃货物证明、有关提货凭证及出口商要求退货函电、委托船代理在付清港口仓储费、代理费等合理费用后办理退运手续。

印尼

红灯海关

印尼被称作是世界上最难清关的国家之一。在印度尼西亚,海关分为红灯海关和绿灯海关。如果某种出口货物在印度尼西亚海关红灯的话,海关就比较注重保护本地生产该种货物的企业。那么出口企业出口货物到印度尼西亚的时候,就会遇到较为严格的海关措施。

印度尼西亚海关会联合其它执法部门对进口清关进行严查,清关手续较之前需要更多手续,更长时间,如果操作不当,同时也会相应产生更多的费用。对于一些红色牌照的抬头,更是100%会查验。

关于拍卖

到达印度尼西亚的货物必须在30天内完税。在雅加达港,货物超过期限后,将被送往有关监督机构的简易仓库,该机构隶属于国家港务公司。货物在那里可存放1~3个月,逾期不取的,在港务局的仓库里拍卖,拍卖所得用于支付仓储费。

巴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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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西海关特点有三,效率低、流程繁琐、不透明,而且稍不注意还非常容易引来高额罚金。

关于提单

巴西清关对于单证的要求必须是正本原件提单,不接受电放。进口货的提单上必须SHOW 海运费。如果出HBL(货代单),HBL的总海运费不得低于MBL(船东单),否则整个箱子在目的港无法清关。运费高低无关轻重,值得注意的是巴西运费只能做预付PREPAID,不可以海运费COLLECT。

清关罚金

海关收到相应的文件资料后,对申报内容和货物进行核实,如完全一致,即通过“巴西外贸网”授权通关,此时进口商方可清关提货。如果不一致需修改,一次费用为2800美金。

其他要求

(1)巴西清关需要在提单上显示CNJP/CPF/NCM,CNPJ和CPF是巴西公司和个人的身份号码,也就是税号;NCM:这是货物身份确认号码,相当于我国HS编码,必须显示在载货单上。

(2)收货人不得为“TO ORDER”。若提单上面的Consignee显示为“TO ORDER”,货物将会被海关扣留,直至向巴西海关系统提交收货人的详细资料(包括完整地址,企业税号CPNJ,电话、传真等联系方式及联系人等),海关才会允许提货。

(3)不接受通用货物描述,如:department good, merchandise,Chemical,Dry cargo等,在货物描述处不允许填有货值申明。只能以公尺制的方式正确显示重量,填写货物的净重。

(来源:今日海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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