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为跨境电商提供专项资金支持,北京跨境再提速!

北京市商务局昨日发布关于做好2019年中国(北京)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重点工作的通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支持引导作用,完善北京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服务体系,促进跨境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

925日消息,小编获悉,北京市商务局昨日发布关于做好2019年中国(北京)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重点工作的通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支持引导作用,完善北京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服务体系,促进跨境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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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通知显示,在北京跨境电子商务公共信息平台基础上,升级完善相关功能,建设北京跨境电商综试区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对接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为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提供全流程线上综合服务,为政府部门提供信息共享、统计监测、信用管理等服务功能。

具体支持的方向有:

1. 支持企业自建海外仓和海外运营中心。企业自建海外仓符合以上条件的,对其2016、2017年开展海外仓相关业务取得银行贷款给予贴息支持,对2018年以来海外仓配套的货架依据审定实际投资给予不超过50%的资金支持。每家企业支持资金不超过500万元。

2.支持企业运营或使用海外仓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每家企业支持资金不超过500万元。

3.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平台扩大服务规模。对为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提供服务的跨境电商平台企业,给予其2018年度服务收入3%的资金支持。每家企业支持资金不超过500万元。

4.支持企业开展跨境电子商务通关申报业务。对在北京口岸开展跨境电子商务通关申报业务的企业,依据其2018年度在海关纳统的报关单量,给予每单0.35元的资金支持。每家企业支持资金不超过500万元。

5.支持企业建设运营跨境电子商务体验店。对企业在本市建设,采取直邮进口、保税展示、完税销售等方式运营的跨境电子商务体验店,累计营业面积超过500平米,2018年度销售额1000万元以上的,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支持;销售额2000万元以上的,给予不超过12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支持;销售额3000万元以上的,给予不超过20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支持;销售额5000万元以上的,给予不超过40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支持。

6.支持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对企业2018年度开展跨境电子商务相关业务取得银行贷款的,参照相关标准给予贴息支持;取得融资担保的,给予其2018年度实际支付担保费用(包括担保费和评审费)不超过50%的资金支持。每家企业支持资金不超过500万元。

7.支持企业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创新示范项目建设。对企业建设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相关信息系统、通关服务设施、保税仓、出口集货仓等项目,2018年度以来发生的硬件设施设备购置和软件系统开发等方面的投入,依据审定实际投资给予不超过50%的资金支持。单个项目支持资金不超过500万元。

8.支持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建设发展。每服务1家企业开展跨境电商业务,给予园区运营主体5万元的一次性资金支持;为企业提供跨境电子商务办公、培训、投融资、创新创业等服务的创新孵化型园区,每入驻1家有经营实绩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给予园区运营主体1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支持。每个园区只能申报本条款中的一个支持方向,支持资金不超过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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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小编了解,9月中旬,北京市商务局发布《关于开展第三批中国(北京)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创建工作的通知》,推进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创建工作。事实上,此前,北京已先后两次开展中国(北京)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创建。

北京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北京已有11个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在去年12月,北京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中国(北京)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中提到,北京市将力争通过五年左右的实践探索,打造20个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额占外贸进出口额比重达20%以上。

附件下载:

附件1中国(北京)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申请表.xlsx

附件2项目已发生费用明细.xls

附件3项目申报单位承诺书.doc

附件4中国(北京)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申报情况汇总表.xls

(来源:电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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