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跨境电商复工复产,外汇局最新回应来了

今天上午,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举行新闻发布会,会议上外汇局副局长宣昌能介绍了外汇局应对疫情的一些措施和成绩。其中包括保障个人向境外汇缴学费等正常外汇业务需求,对于跨境支付企业来说,境外汇缴学费是一个较大的场景需求。而关于跨境企业复产复工,外汇局推出了包括扩大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简化小微跨境电商企业货物贸易收支手续、优化货物贸易外汇业务报告方式等6项跨境贸易便利化措施。

  今天上午,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举行新闻发布会,会议上外汇局副局长宣昌能介绍了外汇局应对疫情的一些措施和成绩。其中包括保障个人向境外汇缴学费等正常外汇业务需求,对于跨境支付企业来说,境外汇缴学费是一个较大的场景需求。

  而关于跨境企业复产复工,外汇局推出了包括扩大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简化小微跨境电商企业货物贸易收支手续、优化货物贸易外汇业务报告方式等6项跨境贸易便利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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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原文:

  宣昌能:媒体界的各位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国家外汇管理局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的部署安排,在国务院金融委的指导下,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具体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建立外汇政策绿色通道,积极支持疫情防控。

  简化疫情防控所需物资的进口付汇、捐款收汇、资本项目收入支付、跨境融资等业务办理要求。包括湖北在内的全国外汇分支局指导银行特事特办、急事速办。1月27日–2月12日,全国通过绿色通道办理业务1370笔,其中湖北地区有关物资进口付汇70笔,主要用于境外采购口罩、防护服及其生产原材料等。

  二是优化外汇政务服务,支持市场主体通过“网上办、预约办、邮寄办”等“非接触”方式办理外汇业务。

  目前,包括个人结售汇、银行卡境外交易、货物和服务贸易、外债登记等各主要外汇业务,均可通过“数字外管”互联网版业务系统办理。86%的外汇行政许可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政务服务网上办理系统”提交申请。1月27日–2月12日,系统受理许可申请479项,办结466项。

  三是保障个人向境外汇缴学费等正常外汇业务需求,鼓励个人通过线上渠道“足不出户”办理业务。

  1月27日–2月12日,居民个人通过银行办理外汇业务91.5万笔,其中线上渠道办理外汇业务83万笔,占比由2019年的61%提高到91%。

  四是指导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和上海清算所减免湖北地区机构的外汇交易及清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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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跨境企业复工复产

  当前疫情防控进入关键阶段,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已就切实加强疫情科学防控、分类有序做好企业复工复产提出明确要求。外汇局系统将以高度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好相关工作,为企业复工复产和社会经济秩序恢复提供有力支持。

  一是开辟外汇业务“绿色通道”,高效、便捷服务企业复工复产。

  对受疫情影响积压的贸易投资活动、企业复工复产过程中所需重点物资进口和产品出口,以及重点防疫物资生产流通企业扩大供应所涉及的各类外汇业务,外汇局将指导银行特事特办、急事速办,简化办理流程,加速办理速度,支持贸易投资活动尽快恢复,加强对湖北,对重点行业和企业支持力度。

  二是加快落实国务院常务会通过的12项贸易投资便利化措施,

  包括扩大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简化小微跨境电商企业货物贸易收支手续、优化货物贸易外汇业务报告方式等6项跨境贸易便利化措施,以及扩大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试点、改革企业外债登记管理、取消资本项目外汇账户开户数量限制等6项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措施。从实际效果来看,这些便利化措施推出以来,企业办理相关业务的时间和人力成本大幅降低,跨境贸易投融资更加便利,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贸易投资和实体经济发展切实受益。下一步,结合当前疫情和复工复产实际需要,将继续加快深入推进12项便利化措施落地见效,突出做好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行业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相关工作。

  三是以技术手段为支撑,便利中小微企业跨境贸易投融资和外汇结算业务。

  一方面,加强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建设,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去年3月,外汇局开始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试点工作,截至今年2月3日,试点范围已扩大至22个省区市,超过170家法人银行自主加入,平台累计完成融资放款159亿美元,服务企业近2500家,其中中小企业占比75%。春节假期以来,平台累计完成融资放款171笔,2亿多美元,服务企业87家。特别是今年1月将湖北纳入平台试点范围,湖北辖内涉外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也将在出口贸易融资等金融信贷支持方面,享受更多的优惠便利条件。另一方面,继续简化小微跨境电商企业货物贸易收支手续,进一步便利跨境电子商务结算,指导银行、支付机构凭交易电子信息为市场主体提供经常项下电子支付服务,进一步便利中小微企业跨境电商贸易结算,提升中小微企业的资金结算效率。

  四是优化外汇业务办理便民措施。

  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政务服务网上办理系统”操作流程,方便公众通过网上渠道办理外汇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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