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深圳跨境大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科技! Listing翻新技术详解

一个让跨境电商圈感到唏嘘的消息,深圳跨境电商老牌大卖家万方网络及其实际控制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且被出具限制消费令,其中涉及采购合同纠纷及劳动争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息及万方网络的公告,万方网络被判定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其中,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包括: 一、第一被申请人支付货款人民币770,481.6元给申请人,并自2018

一个让跨境电商圈感到唏嘘的消息,深圳跨境电商老牌大卖家万方网络及其实际控制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且被出具限制消费令,其中涉及采购合同纠纷及劳动争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息及万方网络的公告,万方网络被判定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其中,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包括:

 一、第一被申请人支付货款人民币770,481.6元给申请人,并自2018年1月1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利率标准支付逾期付款利息给申请人,至货款本金全部付清之日止。

二、本案仲裁费人民币24,753元,由申请人承担人民币2,475.3元,第一被申请人承担人民币22,277.7元,第一被申请人应承担的部分径付申请人;申请人已预交仲裁费人民币24,788元,退回申请人人民币35元。

三、驳回申请人其它仲裁请求。 第一被申请人应在本裁决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履行上述裁决所定义务。 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是“全部未履行”。

而万方网络控股股东李健文,则因“其他妨碍、抗拒执行”,也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息同时公示了多项针对万方网络及其控股股东的限制消费令。被出具限制消费令的原因包括:

1.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8月-2019年1月立案执行多位申请人申请执行的多个劳动争议案,万方网络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对公司及李健文(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2.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01月02日立案执行申请人深圳市英卡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公司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对公司及李健文(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3.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06月15 日立案执行申请人苏周申请执行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因李健文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对李健文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目前万方网络董事会已更新了解决进展及提出后续处理计划如下:

1.本案系本公司与第三方供应链和申请人发生的采购合同纠纷。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正积极配合法院提交材料,和法官沟通争取合法解除失信。证实公司并非具有偿还能力而拒不执行。

2.公司前员工苏周与李健文因万方合伙企业股份转让合同问题产生纠纷,属个人合同纠纷,而非借贷问题。对公司经营管理没有直接关联,对公司经营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李健文是在没有收到法院执行通知的情况下,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李健文正在主动积极追寻法官,提交材料以合法解除失信。

万方网络2018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1158万,较2017年同期下降了81.68%,净利润更出现了亏损。经历了过往几年的快速增长,在跨境电商行业进入更需要精耕细作的阶段,若不能及时调整,即便是曾经的明星企业,也难免出现各种问题!

跨境电商圈内知名企业遭遇纳入失信人并被限制消费,实属罕见。只能说企业也是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各位跨境电商卖家要引以为鉴。

小编见最近不少服务商在兜售这种技术,所以立马向大家解密。方法现在也有效果,之后就不好说了!大家需要翻新得尽快吧!适合,Review太低分,但是又不想把库存移出去再入库的卖家或者asin被下架、禁售、要求移仓的FBA产品,这个方法让不少亚马逊卖家能省物流费用。

方法如下:

1、在管理库存页面将原有ASIN用模板删掉,使用相同的SKU+新的UPC上传一条和原listing相同的新的Listing,自配送状态即可;(注意定要将原SKU记下)

2、如果是中国注册的卖家账号,切换成英文后台,开ca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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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case需要美国客服才能操作,所以开case时间建议与美国客服上班时间同步。

一般情况下,10-30分钟内就可以翻新成功。作为这个新的Listing你就不会在有旧的权重,完全可以当新品一样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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