擦边品卖家上诉!跨境老板二审判刑10年

  • Scorpio.Scorpio.
  • 2025年06月16日 11:08
  • 705
  • 0
  • 5
擦边品卖家上诉!跨境老板二审判刑10年

擦边品卖家上诉!跨境老板二审判刑10年

此前和卖家做过分享,属于枪支散件金属产品,即便是用于跨境出售,也是违禁产品,近年来已经有多位老板被判刑。跨境卖家陈某,由于产品承接来自以色列、美国等客户订单,产品被鉴定为“以火药为动力的枪支散件”,一审判决非法制造、买卖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陈某不服判决,二审上诉。二审改判有期徒刑10年6个月,为终审判决。

这些金属制品的出口生意还要追溯到2014年。那时,宁波出口企业老板陈某,按照客户提供图纸,生产铝管、组合件等4种产品。这些产品出口至美国和以色列,售价为10.8元-18.4元,据称,每个产品的利润为1.3元-2.2元不等。

2022年,这些五金件产品,被宁波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为“枪支散件”,检察院因此对陈某以走私武器罪提起公诉。

2024年4月,宁波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决陈某犯非法制造、买卖枪支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并追缴其违法所得169万余美元。

在极目新闻的视频中,陈某妻子表示,如果知道这些产品是真枪部件,他绝对不会去做,哪怕赚再多的钱也不会触犯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和刑法中的相关条文如下:

第二十一条 民用枪支的研制和定型,由国务院有关业务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组织实施。 

第四十六条 本法所称枪支,是指以火药或者压缩气体等为动力,利用管状器具发射金属弹丸或者其他物质,足以致人伤亡或者丧失知觉的各种枪支。 

第四十七条 单位和个人为开展游艺活动,可以配置口径不超过4.5毫米的气步枪。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 

第四十八条 制造、配售、运输枪支的主要零部件和用于枪支的弹药,适用本法的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对于一审判决结果,陈某与彭某均不服判决,二审上诉。

根据二审判决书,陈某认为,涉案零部件并非专用于宁波市公安局鉴定意见所称的以火药为动力的枪支,应认定为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枪支零部件,量刑时不仅应当考虑案涉枪支的数量,还应当充分考虑案涉枪支的外观、材质、发射物、购买场所和渠道、价格、用途、致伤力大小以及行为人的主观认知、动机目的、一贯表现、违法所得、是否规避调查等,综合评估社会危害性,确保罪责刑相适应。案涉物品与我国境内枪支不适配,未对境内造成危害。辩护人认为,涉案小零件不属于枪支主要零部件范围,属于枪类物通用零件,在枪支上仅起次要或辅助作用,陈某无制造枪支或枪支散件的故意,要求宣告其无罪。

但是,陈某在侦查阶段供述中提到,他在2009年接触相关订单,当时一名以色列客户委托其生产冲压件产品,并提供样品与图纸。起初,陈某对产品用途也并不知情。直至2015年,他在电视画面中发现自己生产的某款配件疑似卡宾枪上的瞄准器。随后,他通过网络查询确认,这些产品确实属于枪支配件。尽管有所犹豫,并尝试查阅特种产品许可手续,但最终未申请任何相关资质,仍然继续生产并向以色列客户供货。

陈某在和美国客户接洽,2019年年底收到图纸,看了也是枪支上的配件,其中有3种配件都是以色列客户委托做过的。此外,检方提供的证据显示,在陈某、彭某与美国客户的微信聊天记录中,曾与客户讨论枪支配件及美国枪支市场形势,结合相关证人证言等,可以说明被告人知道其销售等产品,就是枪支配件,而非其妻子提到的“不知情”。

量刑方面,由于没有证据表明案涉产品在境内销售、组装,或在境外完成组装后有成品回流境内,出口的枪支零部件,有无实际被用作枪支组装,境外组装、销售或使用是否合法化,下游环节事实无法查清,犯罪行为造成的直接后果无法准确评估,这些都是二审量刑改判的依据。

这个案件一审、二审的案例,对于跨境电商卖家来说,很有借鉴价值。类似枪支及其配件这样的产品,虽然在海外虽然存在一个巨大的市场,利润也高,但在国内涉嫌刑事犯罪,不要以身试法!欧美市场产品开发仍有着巨大的空间,不必盯着这些擦边类目,让自己处于违法边缘。

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跨境电商跨境屋”公众号

做站外,找小牛 跨境店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