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家族中的奇葩事!常规商标类型介绍!

穷限制了我的想象力,原来在商标家族中也有很多奇葩事,咱们先来看看常规商标类型:文字商标:可以由文字、字母、数字等可识别的符号构成;图形商标:完全由图案、图案元素和插图构成,不包含文字;图文商标:由图案和文字组合构成。再看看鲜为人知的非常规商标类型:立体商标:由三维构图组成,包含了产品形状或者包装的外观。比如具有150多年历史的德国著名文具STABILO(思笔

穷限制了我的想象力,原来在商标家族中也有很多奇葩事,咱们先来看看常规商标类型:

文字商标:可以由文字、字母、数字等可识别的符号构成;

图形商标:完全由图案、图案元素和插图构成,不包含文字;

图文商标:由图案和文字组合构成。

再看看鲜为人知的非常规商标类型:

立体商标:由三维构图组成,包含了产品形状或者包装的外观。比如具有150多年历史的德国著名文具STABILO(思笔乐)在荧光笔产品上就是注册的就是3D商标

色标丝线商标:基本是由在特定产品(大多在电线、金属丝或管道)上的彩色条纹和缠绕构成


位置商标:某种商品特定部位的立体形状、图案、颜色以及它们的组合,比如X-BOX游戏手柄右上角的4个按键~

更多的非常规商标就需要咱们发挥想象力了。。。

声音商标:是由音调、音列、旋律以及声响和背景音构成的商标,比如20世纪福克斯电影公司的片头曲;

气味商标:以某种特殊气味作为区别不同商品/服务项目的商标;

味觉商标:通过味觉进行识别的商标。由于味道是食品或饮料本身的特点,通常不被消费者认为是在识别特定的出处,但至少从理论上不能绝对排出味道经过长期使用可能获得的显著性;

触觉商标:一些企业在名片、信封、公司简介、包装袋乃至前庭接待桌面、员工服装上使用特殊的材料,以达到与众不同的触觉效果。

根据国际上对非常规商标的分类,我们将非常规商标分为可视性商标和非可视性商标。可视性商标分为立体商标、颜色商标、位置商标、动态商标、全息图商标。非可视性商标分为声音商标、气味/嗅觉商标、味觉商标、触觉商标

目前我国尚未接受上述全部形式的商标类型,能接受的是声音商标、立体商标和颜色商标。

另外颜色商标又分为黑白商标和彩色商标,彩色商标取得注册后,使用时必须和商标注册标明的颜色组合完全一致,而黑白商标未指定颜色,在使用中则可以以各种不同的颜色组合出现,相对来说更灵活全面。


疑问1:像气味这么虚无缥缈的东西怎么能注册商标呢?它既不像图形、影像、文字一样,大家能够有相同的认知,也不像颜色、声音有国际认证的判断标准,如何证明它的“显著性”特征呢?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指出,想为气味申请商标,品牌必须提供细致生动的产品气味描述才能申请成功——对一种气味的任何书面描述必须精确无误,确保不会引起误解,将该种气味误认为是任何其他气味。

虽然气味商标的申请困难重重,但国际上仍有部分成功案例:

2017年,世界第二大玩具生产销售企业、美国跨国玩具公司孩之宝向美国专利商标局申请的Play-Doh气味商标就成功获准注册。

该制造商认为,自1956年Play-Doh首次推出以来,这种气味几乎没有变化,这种气味是该产品最独特的方面之一;受保护的Play-Doh气味是一种复杂的气味,它被描述为“一种甜味、略带麝香味及香草味的混合,同时带有略带樱桃味,以及咸味小麦面团的自然气味。”

据悉,这不是美国专利商标局首次批准独特气味。事实上,商标法在理论上可以保护气味,声音和口味。假设他们的创造者可以充分证明它们具有独特性,当特定的香味与特定商品相关时,即使两者之间没有自然联系,这也是有效的。

气味商标之所以难以申请注册,一方面是很少有企业注册气味商标,另一方面是申请气味商标的要求特别严格,如下小编收集到的各国气味商标注册情况:

美国:虽然美国的相关法律中并未排除气味商标或其组合被注册为商标的可能,但近年来鲜有在美成功注册的气味商标,从1990年至今在美国申请通过的气味商标也仅有12个之少~

欧盟:认为气味商标难以满足图示化表达的要求,几乎无人问津,目前没有有效注册的气味商标。

英国:有两件气味商标成功获准注册,均申请于1994年。一件是在飞镖翎毛上注册的苦啤酒气味,另一件则是使用于道路车辆轮胎上的“可令人回忆起玫瑰的花香味”。

澳大利亚:目前仅仅核准注册了一件气味商标,即在高尔夫球座商品上注册的桉树香味商标。

中国:尚不能注册,台湾地区虽然在2011年开放气味商标的申请,但截至目前还没有通过审查的案例。

疑问2:声音商标也蛮奇怪的,这个申请会有什么奇葩的要求呢?

声音商标,跟其他可以作为商标的要素(文字、数字、图形、颜色等)一样,要求具备能够将一个企业的产品或服务与其他企业的产品或服务区别开来的基本功能,即必须具有显著特征,便于消费者识别。

声音商标分为三种类型:

1)音乐性质的声音,即可以用乐谱(五线谱或简谱)描述的声音,例如乐曲旋律等;

2)非音乐性质的声音,即无法用乐谱(五线谱或简谱)描述的声音,例如人声、自然界的声音、物体敲击碰撞声等;

3)音乐性质与非音乐性质兼有的声音,例如歌曲、配上旋律的动物叫声等。

我国首例声音商标申请是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提交的“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广播节目开始曲”,该商标申请于2016年2月13日进入“初步审定公告”程序,成为我国拟核准注册的首个声音商标。

腾讯早在2014年就将“嘀嘀嘀嘀嘀嘀”注册为商标,历经艰难,直到2018年4月27日,中国首例声音商标经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经审理后,认为QQ的提示音可以作为商标获准注册!

而目前国际上最为知名的声音商标主要有苹果电脑开机声音、“诺基亚之歌”、NBC三响音阶、米高梅公司的“狮子吼”。

虽然非常规商标在申请上,比常规商标要困难许多,但商标的多元化已经是一种趋势。毕竟,做品牌的目的都希望自己能够在各方面留给消费者深刻的印象,并且在众多竞争者中独树一帜、脱颖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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