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税所得率4%!跨境电商合规重大利好!附全面分析!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有关问题的公告》,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内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企业,采用应税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统一按照4%确定。这对于大量在采购中无法取得进项发票的跨境电商卖家来说,在税务合规上前进了一大步。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综试区”)内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企业(以下简称“跨境电商企业”)核定征收企业所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有关问题的公告》,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内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企业,采用应税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统一按照4%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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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对于大量在采购中无法取得进项发票的跨境电商卖家来说,在税务合规上前进了一大步。

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综试区”)内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企业(以下简称“跨境电商企业”)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综试区内的跨境电商企业,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试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办法:

(一)在综试区注册,并在注册地跨境电子商务线上综合服务平台登记出口货物日期、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的;

(二)出口货物通过综试区所在地海关办理电子商务出口申报手续的;

(三)出口货物未取得有效进货凭证,其增值税、消费税享受免税政策的。

二、综试区内核定征收的跨境电商企业应准确核算收入总额,并采用应税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统一按照4%确定。

三、税务机关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完成综试区跨境电商企业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鉴定工作。

四、综试区内实行核定征收的跨境电商企业符合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条件的,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其取得的收入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免税收入的,可享受免税收入优惠政策。

五、本公告所称综试区,是指经国务院批准的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本公告所称跨境电商企业,是指自建跨境电子商务销售平台或利用第三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电子商务出口的企业。

六、本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首先,综试区的范围有哪些呢?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国函〔2015〕44号)、国务院关于同意在天津等12个城市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国函〔2016〕17号、国务院关于同意在北京等22个城市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国函〔2018〕93号,目前的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一共有35个城市,分别是:

杭州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合肥市、郑州市、广州市、成都市、大连市、宁波市、青岛市、深圳市、苏州市、北京市、唿和浩特市、沈阳市、长春市、哈尔滨市、南京市、南昌市、武汉市、长沙市、南宁市、海口市、贵阳市、昆明市、西安市、兰州市、厦门市、唐山市、无锡市、威海市、珠海市、东莞市、义乌市,

可以说国内有出口跨境电商行业的主要城市都覆盖到了,卖家不需要纠结自己的企业注册地。

这项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办法特别针对“出口货物未取得有效进货凭证,其增值税、消费税享受免税政策”的企业,这对于大量在采购货物端无法取得发票的跨境电商卖家来说,要做到税务合规,扫除了一个重要障碍。

对于年收入低于2500万元或企业净利率超过4%的跨境电商企业,在新政策上收益最大。

年收入在2500万元以内,应税所得4%则低于100万元,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年收入在2500-7500万之间,应税所得4%则低于300万元,同样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这样税率优惠叠加,跨境电商企业的实际所得税负担已经很小了。

同理,企业净利率超过4%的跨境电商企业,由于核定征收的方式以4%作为应税所得率,所得税也能降下来。对于像Anker等精品模式净利率较高的跨境电商企业,税后利润还能再提高。

接下来,很多大卖可能会通过注册大量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分拆店铺和销售额来尽可能享受政策。

而在核算标准上,这个目前还没有出台细则,这可能是目前存在争议最大的点。

报关数据、平台结算数据、支付平台结算数据,以哪个为准?

外管局的配套政策出台了吗?数据出现差异如何定处理原则?

国内直邮发货出口的模式也许更容易接入目前的新政策,但对于做FBA模式的亚马逊卖家,报关出口仅仅是第一步,到销售完成数据准确体现可能要经过一个漫长的过程。

对于广大亚马逊卖家,政策的真正落地,可能还有漫漫长路。

再有,目前很多头部的大卖,都有在内部或外部机构协助做公司税务筹划。某知名大卖的财务总监和Can哥说过,业内一家一线大卖在去年节税将近1个亿。这些大卖虽然符合政策条件,但应税所得率实际不到4%,它们大概率也不会按照新政策来执行,或者因应新政策重新做相应的筹划。

国税总局花了很大的力气,为广大跨境电商卖家公布了极好的税务政策。这点对于广大从业者来说,确实是福音。政策的推出和落实,也意味着行业内不合规和灰色的状态会受到更严格的监管。

税务合规是大势所趋,跨境电商卖家今天开始,又走向了行业一个新的临界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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