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合规优化已成为我们跨境卖家亟待解决的问题

如我们跨境电商企业想走向资本市场的道路,需优先解决什么问题呢?

中国跨境电商企业产品的主要目标市场为北美及欧洲市场,美国税制较为复杂,而欧洲今年以来针对跨境电商行业也出台了新的税收政策,这都给跨境电商企业在出海的过程中提出了税务合规性挑战。

如我们跨境电商企业想走向资本市场的道路,那税务合规优化是无法回避的问题,且亟待解决的事项之一。

今天Sun闪以美国欧洲两大主要市场,对中国跨境电商遇到的典型税收挑战进行总结分享。

美国

关税

中国跨境电商企业虽然存在不同的运营方式(比如是否设立美国当地运营主体、采用一般贸易或者邮政小包方式进口等),但在处理美国关税事项上均存在较大挑战,主要包括:

  • 美国关税进口报关人(Importer of Record,IOR)责任划分

  • 申报进口商品关税货值是否合理

  • 采用低货值小包进口方式是否合规

除此之外,中国跨境电商企业在对外出口时,也需注意在中国海关申报时需要根据合理的业务模式选择相应的出口代码(9610、9710、9810、1210),该事项会影响中国企业对外出口的单据提交结汇退税等事项。

联邦所得税

跨境电商由于其行业的特殊性,使得境外公司可以不通过在美国开设公司的情况下进行经营,向美国消费者销售商品。但不在美国设立公司,并不意味着无需在美国缴税,因此企业应该考虑通过境外公司在美国开展的活动(包括由其代理在美国开展的活动)是否会令境外公司在美国构成实质性的经营活动(US trade or business,USTB)或者常设机构。如果构成了USTB或常设机构,则归属于USTB或常设机构的利润需在美国缴纳联邦所得税。

如现实中存在一部分中国跨境电商企业通过集团内的香港实体向美国消费者销售商品,在这种情况下,由于香港与美国未签订双边税收协定,从而香港公司不能适用常设机构标准,而是应适用门槛较低的USTB标准判定其是否在美国构成联邦所得税的纳税义务,因此有较高的被美国税务局认为构成了USTB的风险而需要在美国缴纳联邦所得税。

对于有可能存在这种情况的跨境电商企业,需尽快确认其经营活动是否涉及,并按相关税法视情况进行税收补缴。

州和地方税

从美国销售和使用税角度,美国各州自2018年起开始陆续要求第三方电商平台为平台卖家代收代缴销售和使用税,截至2021年7月1日,美国绝大部分州(占九成)已要求第三方电商平台代收代缴销售和使用税。但企业应注意其需要根据在美国是否持有存货、是否拥有雇员或办公室、以及各州销售金额等因素判断州和地方所得税等纳税义务。如Amazon平台对卖家的销售代征收销售税链接:https://aws.amazon.com/cn/tax-help/marketplace/

对于自建站运营模式,由于没有第三方平台作为代收代缴方,企业应重点关注其销售和使用税的合规性,包括销售价格的设定、根据各州标准判断经济关联的标准以及合规申报缴纳销售和使用税。采取转运配送模式的企业需要关注销售和使用税代收代缴义务人到底是最终零售商还是转运配送方。

欧盟

欧盟增值税改革给中国跨境电商企业带来合规挑战

欧盟制定的与跨境电商相关的增值税法规自2021年7月1日起(英国2021年1月1日起进行跨境电商增值税改革)已经正式生效。该法规涵盖了针对在欧盟内部销售产品和非欧盟国家向欧盟国家销售产品两种情形的征税规则。新出台的政策对跨境电商企业而言仍具有复杂性,若不能准确理解政策规定而未能达到税务合规的要求,跨境电商企业可能面临税收风险。

欧盟新出台的税收政策与中国跨境电商企业最为相关的政策变化如下:

远距离销售的进口税收政策变化

  • 取消小额包裹(指货品价值低于10或22欧元的货品)免征进口增值税的政策

  • 只在最终消费者所在国征收增值税

  • 远距离销售时纳税义务发生时点发生改变

  • 可以适用进口“一站式”(Import One Stop Shop, IOSS)合规机制

  • 若能提供IOSS编号,可免征进口增值税

注:关税的征收起征点(150欧元)仍现行有效。

“一站式”(Import One Stop Shop,IOSS)合规机制

  • 推出新的IOSS编号政策

  • 新的IOSS编号政策仅适用于进口至欧盟的低价值商品(小于或等于150欧元)

  • 在IOSS合规机制下,企业仅需要在欧盟的其中一个国家即可申报其在欧盟所有国家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并缴纳税款(只需要申请一个IOSS编号),无需分别在各个欧盟国家申报缴纳

  • 若能提供IOSS编号,可免征进口增值税

  • 按月递交IOSS编号和申报缴纳增值税

  • 相关资料的保存年限为10年

推出针对进口代理、关务代理、从事跨境物流的企业等的简易进口增值税申报和缴纳制度

  • 欧盟针对从事物流运输、关务代理等代消费者进行关务申报的企业推出了简易进口增值税申报和缴纳制度

  • 该简易制度仅适用于进口至欧盟的低价值商品(小于或等于150欧元)

  • 按月申报缴纳进口增值税

对中国跨境电商企业的影响:

  • 最重要的影响是,欧盟取消了对小额包裹免征进口增值税和销项税的政策。因此,自2021年7月1日起,中国跨境电商企业向欧盟市场消费者销售商品时,无论商品价值高低,均需缴纳增值税。

  • 企业仅需在最终消费者所在国缴纳增值税,适用的也是最终消费者所在国的增值税税率。

针对中国跨境电商在欧洲的两种主要业务形态,跨境电商企业在欧洲进行销售时应关注以下税务风险并予以妥善解决:

通过自营网站销售产品

  • 在产品销售协议中如何约定进口增值税和关税的纳税申报义务和责任;

  • 对于价值小于或等于150欧元的产品,监控其是否申报适用了进口增值税和关税免税政策(在提供IOSS编号的情况下);

  • 关注在消费者所在国应适用的增值税税率;

  • 若消费者在产品价格之外需承担进口增值税和关税,关注消费者满意度;

  • 与关务代理、物流服务供应商等进行合理安排,以确保合规完成关务申报;

  • 关税完税价格的确定(例如,如何确定正确的关税完税价格)。

通过第三方电商平台销售产品

  • 平台是否以及何时应履行税款代扣代缴义务,以及哪方(平台或卖家)应对增值税申报缴纳的准确性负责;

  • 平台的用户使用协议中如何约定平台卖家向消费者销售产品时的进口增值税和关税申报缴纳方式;

  • 对于价值小于或等于150欧元的产品,监控其是否申报适用了进口增值税和关税免税政策(在提供IOSS编号的情况下);

  • 在销售产品时使用Amazon FBA仓库/物流对增值税和关税合规义务的影响;

  • 关税完税价格的确定(例如,如何确定正确的关税完税价格)。

其他税务考虑事项

除以上典型的税收挑战外,跨境电商企业还可能会面临以下税务风险事项:

  • 业务所在国家或地区对关联方交易转让定价合理性的挑战;

  • 经营主体和收款主体不一致带来的税收问题;

  • 控股股权架构不合理引起的额外税负。

以上就是中国跨境电商企业在两大市场中目前面临的税收挑战。如卖家朋友想了解其他税务风险事项处理,可以通过私信或评论区留言,Sun闪进行问题解答。

微信截图_20211206193545.png


6
收藏0
财税合规香港公司报税股权架构
评论0分享至
参与评论
后参与评论
暂无数据

简介: 作者很懒,还未填写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