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商标申请出错了可以更改吗?

熟悉美国商标申请的企业都知道,提交美国商标申请一般可基于三种提交基础(filingbasis):①UseinCommerce-§1(a)实际使用,即提交商标申请时,即声明在所有指定商品上已投入实际使用;②Intent-to-Use-§1(b)打算使用,即提交商标申请时,声明在所有指定商品上有意图,但尚未投入实际使用;③ForeignRegistration-§44(e)原属国注册,即提交商标申请时

熟悉美国商标申请的企业都知道,提交美国商标申请一般可基于三种提交基础(filing basis):

① Use in Commerce - §1(a) 实际使用,即提交商标申请时,即声明在所有指定商品上已投入实际使用;

② Intent-to-Use - §1(b) 打算使用,即提交商标申请时,声明在所有指定商品上有意图,但尚未投入实际使用;

③ Foreign Registration - §44(e) 原属国注册,即提交商标申请时,声明在所有指定商品上有意图使用,且在原属国已获得注册。

如果发现了可以更正的错误,在商标申请的哪个阶段可以修改呢?

在上图的第①阶段,即核准公告前,申请人都可以提出申请基础的修改,只要符合新的修改基础的条件即可,本阶段是没有官费的。

在上图的第②阶段,即核准公告后,因申请已经经过官方的实质审查,且经过异议公示,包括申请基础的公示,因此本阶段修改基础需遵循特别的请愿程序(Petition),即由署长(Director)受理请愿,并将该请愿下发至原审查员,由原审查员审理后再决定是否同意。该特别的请愿程序(Petition)官费为100美金。另因此前公告的信息被修改,因此在基础修改被核准后,将重新进入公告程序。

在上图的第③阶段,即若申请商标被第三方提出异议,那么因涉及相对方(异议方)的利益,因此该阶段的基础修改除了需向异议审理机关——商标审查和上诉委员会(TTAB)提交以外,还需额外获得异议方的同意。在焦灼的异议程序中,虽然程序上允许修改基础,但在实践中,想获得异议方同意,可不是件容易的事儿!

有小伙伴提出,在申请美国商标时出现了错误,例如商标类别选择错误或少选,可以更改吗?

根据美国专利商标局(USTPO)列明的信息,有些错误可以更改,有些则不行,具体如下:

不可更正的错误

1、在申请中,商标所有者指定错误

2、在申请中,错误地选择了商品或服务类别

3、申请的商标与已注册或申请的商标冲突

4、申请的商标是通用的

5、申请的商标是一个常用短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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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更正的错误

1、申请的商标是描述性的

2、您申请的商标包含了其他人的名字,但您没有得到他们的同意

3、申请的商标仅包含姓氏

4、样品类型错误或未显示商标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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